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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纺织品“双监控”细则即将出台

时间:2007/10/17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未知

  
  虽然中欧就建立纺织品出口双边监控体系已达成共识,但相关出口资格准入制度等细则还未出台。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商务部将于明天(18日)在第102届广交会上召集纺织出口企业座谈会,并有可能于当天公布2008年1月1日将对输欧纺织企业开始实行的新监管细则。  

  商务部昨日发布信息显示,中欧双方于9月28日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将对T恤衫、套头衫、裤子等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为预防“井喷”再现,中欧会密切监控纺织品贸易数据,依据欧盟市场的承受力作弹性调整。商务部将于18日在广交会上召集纺织出口企业介绍新的管理方法。  

  不少纺织企业表示,虽然明年对欧出口不再受配额限制,但由于商务部尚未公布明年纺织品输欧的监管细则,对企业来说明年对欧出口形式依然尚未明朗,希望政府能尽早公布新的监管细则,以便与进口商洽谈接单。   

  广东省丝丽国际集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庆增对本报表示,由于新的监管细则尚未发布,这对企业在广交会上接单有一定影响。   

  他认为,明年出口形势未必乐观,目前讨论稿中对企业所设立的门槛比较低,没有数量限制后,明年还可能出现抢关出口情况。   

  目前,商务部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调研,拟对纺织品出口企业实行自律新规。   

  据张庆增反映,商务部近期已将新规讨论稿发给企业,但最终方案是否按讨论稿的内容来敲定还尚未得知。   

  在讨论稿件中,商务部提出新的出口资格准入制度,该准入制度共有两套方案。第一套提出的进入门槛是:企业在华的注册资本必须超过50万元;从事纺织品出口3年以上;输欧配额管理以来,输欧纺织品出口总额超过1万美元;3年内没有知识产权、环保等问题的违规记录;一般纳税人;纺织商会会员企业。  

  第二套方案设立的门槛除上述6点外,还要求纺织品的出口价格、社会责任等要符合商会自律标准。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朱素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与此前明确的配额管理制度相比,新草案中所提到出口价格、社会责任等这些标准较难界定,目前纺织商会也没有一套明晰的合理价格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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