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资讯频道
业界动态
国内 政策法规 品牌动态 统计报道 国际 产业透视 企业报道 展会报道
电商
电商资讯 电商实务 电商前沿 电商评论
时尚
时尚资讯 时尚搭配 时尚人物 秀场发布 时尚名品
面辅料
行情 趋势 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要求

时间:2007/4/10来源:中国纺织网论坛作者:未知

  本报讯(记者王震)武汉仪表电子学校的陈老师昨天向本报询问:自己前天买了一件连衣裙,发现标签上标明“甲醛含量<75mg/kg”,不知这对人体有没有害?

  陈老师前天在中南商业大楼买了这件连衣裙后,无意中看见标签上标明了甲醛含量,因为以前都没见过,就折回商场问营业员。营业员告诉她,不要紧,现在服装要求标明甲醛含量。

  昨日,记者采访了生产这件连衣裙的武汉市银达服饰公司技术负责人,他说,他们的产品都通过了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并解释标识甲醛含量是依照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执行的。

  记者随后从该局网站了解到,根据目前已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要求,婴幼儿类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及室内装饰类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300mg/kg。
相关阅读

版权说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为网上转载,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本站联系,本站核实之后将对其进行删除。

2.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国服装工业网"并保持文章完整性及原创性,对于违反以上说明的,本站将追究其相关 法律责任。

3.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582990 联系邮箱:service@fzengine.com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