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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亚财政部关于征收口岸税的政府紧急通告

时间:2007/9/14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作者:未知

  日前,利比里亚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收口岸税的政府紧急通告(原文详见附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利比里亚税收法,利财政部将开始征收25美元或等值利元的口岸税。所有从陆地、海上及空运口岸离境的旅客均需支付此项税费。

  自9月1日起,根据上述税收法规定,乘飞机离境的旅客应支付25美元口岸税,由航空公司或旅行社代收。

  下列个人或机构将免征收此项税费:1、中转旅客;2、外交机构;3、五岁以下儿童。

  税费代收机构应根据税收法中规定的义务按月将上述税收存入利政府在中央银行开立的通用税收帐户。


附件下载:口岸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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