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海关委员会消息,自2009年10月1日起,乌调整部分纺织品进口关税。具体如下:
1、纺织成衣(针织除外,税号:6201-6208,6210-6211,6213-6217)的从价税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同时取消每件服装0.5-3美元的特别税。
2、旧纺织成衣(税号:6301-6310)的从价税从30%提高到50%,同时取消每件服装0.5-2美元的特别税。
3、取消针织服装(税号:6101-6109,6112-6117)每件0.2-2美元的特别税,同时保持30%的从价税不变。
4、将针织冬装的从价税从30%调降至10%,同时取消每件服装1-2美元的特别税。
5、将地毯及其他纺织被覆商品(税号:5701-5705)的从价税从30%提高到120%。
(商务部网站)(E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