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的女儿跟梅琳达说:“妈妈,我想要个iPod。”梅琳达对女儿说:“你可以要一款Zune。我们家不允许任何苹果进门。”
梅琳达所说的苹果并不是吃的水果,而是史蒂夫·乔布斯的苹果电脑公司的产品,苹果每一款新产品问世都会“震惊世界”,都让竞争对手无地自容。苹果在全世界都有无数因买到水货而沾沾自喜的狂热粉丝,并自称为“水果粉”。
在他们眼中,苹果如宗教般神圣。
“为了抽一口骆驼烟,我宁愿多走一英里的路。”
为了买到最新上市的苹果产品,苹果的粉丝宁愿在专卖店前通宵排队。
对于苹果,“水果粉”的忠诚跨越了国界、年龄、种族的界限。哪怕iPad不过是个iTouch的鸡肋升级版,哪怕iPhone设计存在缺陷,哪怕Mac出了名的不兼容,一样全球大卖特卖。他们对品牌的忠实犹如宗教信徒般虔诚,并身体力行地充当品牌的卫道士。他们对来自他人有关苹果产品的任何诋毁都极力辩解甚至是回击;他们有意和其他品牌的拥护者区别开来,甚至对其他消费群嗤之以鼻;他们积极参加该品牌举办的各种活动,并为自己是该品牌的追随者而感到骄傲;这群信徒同时也是传教士,将该品牌提供的一系列满足,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不遗余力地向其他消费者推荐。这就是所谓的“品牌崇拜”,苹果手机就是这样一个让无数消费者为之膜拜的“宗教化品牌”。
在大多数苹果使用者的眼里,喜爱苹果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时尚、独特,对于这个品牌,他们更有一份惺惺相惜的归属感。在物质上,苹果的产品满足了奢侈品的一切特性:时尚、精致、可炫耀;在精神上,苹果无疑是一家可以与Google并举的富有理想主义的公司:创新、独立、有所坚持。
有人这样形容苹果:如果那不再是店,那一定是教堂,如果人们不是癫狂,那一定是一种信仰,如果那个苹果不再是商标,一定是个宗教符号。虽说店里没有神像,但在消费者心中乔布斯比教主还神圣。
史蒂夫·乔布斯——“苹果”电脑的创始人,这位从没有来过中国的美国男人,却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了无数粉丝。
苹果何以成为宗教?
苹果何以成为宗教?因为创新。把快消的电子产品做成奢侈品。
作为数码界的领军者之一,苹果公司的产品一直站在潮流的尖端,从最初的超大容量MP3播放器iPod,到超薄笔记本电脑MacBookAir,到划时代的触屏手机iPhone,再到先声夺人的平板电脑iPad,每隔一段时间,苹果就会给人带来惊喜,而且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之快。苹果不是卖电子产品的,而是时尚教主。
“创新无极限!只要敢想,没有什么不可能,立即跳出思维的框框吧。如果你正处于一个上升的朝阳行业,那么尝试去寻找更有效的解决方案:更招消费者喜爱、更简洁的商业模式。如果你处于一个日渐萎缩的行业,那么赶紧在自己变得跟不上时代之前抽身而出,去换个工作或者转换行业。不要拖延,立刻开始创新!”这是乔布斯的经典语录,也可以被视为苹果的信条。
品牌年轻化
苹果成功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始终牢牢抓住年轻消费者的心。年轻人成为苹果最主要的用户群。如果你不赶紧买一款苹果的产品,说明你已经老了。
苹果众多的特点中,哪个给消费者留下最深的印象呢?首先是“时尚的外表”,苹果的创意是其最大的竞争力,年轻人求新求变的气质决定苹果需要让自己变得更新和更快,苹果的特色就是“时尚代言人”。年轻人就是要时刻走在潮流的尖端,让自己成为被关注的焦点。只要苹果能够不断注入这个鲜活的群体以这种特立独行的信念、前沿尖端的信息资讯,那么苹果就会一直成为年轻人的宠儿。
现在都流行疯4了,你怎么还疯3呢,OUT了啊。(疯:iPhone的网络化用语。iPhone3、iPhone4是苹果手机的两个型号)这是只有年轻人之间才能明白的语言,它代表着一种独特的文化。
影响一个国家的最佳方式,不是用武力,而是用承载着文化的物质产品,美国通过可口可乐、好莱坞、苹果、NBA、耐克、Google等等深深渗透到地球的各个角落,包括开放的中国。
联系到服装行业,要想把一个品牌做牛,也需要它具有这般神奇的宗教魔力。不管是品牌创新,还是品牌年轻化,总之,你要有办法牢牢笼络住自己的那些拥趸,甚至让他们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