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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茧丝绸办关于投放国家储备厂丝的公告

时间:2012年10月22日来源:作者:.

  国家茧丝绸办关于投放国家储备厂丝的公告国茧协办2012年第1号

  为确保国家储备厂丝质量安全,国家茧丝绸办决定对部分国家储备厂丝以公开竞购方式进行投放。投放分为资格审核和竞购两阶段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放基本情况

  (一)投放方: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二)投放代理公司: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三)投放的品种、数量、品质

  1、投放品种为国家储备B类白厂丝;

  2、投放总量约581吨;

  3、投放的厂丝为2007年入库,附有原始商检证书,不再重新进行检验。仓库地点为江苏吴江。

  (四)投放方式

  1、本次投放共设96个包,每个包为一个独立的竞购单元;

  2、每一个包数量为10批(约为6吨);

  3、每个企业最高竞购数量为5个包(约30吨);

  4、投放方将在价格开启当日,对96个包进行随机编号,并在价格开启日公布各包的内容。

  二、合格竞购方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直接从事丝绸生产、加工及贸易企业;

  (三)具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良好的信誉、产品和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及影响力,有相应资金实力;

  (四)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五)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

  三、资格审核报名方式和文件

  潜在竞购方填写《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12年10月24日前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申报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一式二份。

  四、资格审核程序

  (一)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对潜在竞购方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本省(区、市)审核合格企业的《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于2012年10月26日前报国家茧丝绸办汇总;

  (二)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竞购方,国家茧丝绸办于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茧丝绸办提交经有关部门审核的相关证据,国家茧丝绸办将据实处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企业为入围企业,进入竞购阶段。



  五、竞购报价及递交

  (一)竞购方应按照《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见附件2)的格式填报相关内容;

  (二)竞购报价为拟投放储备厂丝承储仓库地的交货价格(含税);

  (三)同一法人企业只能提交一份《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否则视为无效;

  (四)竞购方应将《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正本一份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字样及竞购方名称、地址、邮编,以便将迟交的文件原封退回;递交起始日为2012年11月1日;

  (五)邮寄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竞购方应采用特快专递于2012年11月5日前寄至: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10室,邮政编码:100055,电话:010-63348466,联系人:孙燕;竞购方亲自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竞购方应于2012年11月6日10:00前送至前款地址;

  (六)禁止恶意串通竞购报价及以明显不合理价格竞购等行为。对严重扰乱投放秩序的企业或人员,取消其今后参与国家储备厂丝交易的资格。

  六、竞购保证金

  (一)竞购方应于2012年11月5日16:00前将竞购保证金每包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汇至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的以下专户:

  (二)凡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在银行进账单中未显示已交存竞购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竞购,并予以拒绝;

  (三)竞购成功企业缴纳的竞购保证金,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茧丝绸办发出的《竞购成功通知书》全部转为货款;

  (四)竞购未成功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前原额退还竞购方;

  (五)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竞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竞购方在接到《竞购成功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未与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

  2、竞购方在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货款(竞购报价×实际成交数量-保证金)汇到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的专户。



  七、价格开启及价格评审

  (一)价格开启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10:00;

  (二)价格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三)价格开启仪式邀请所有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的竞购方代表参加;

  (四)价格评审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外聘专家,投放方和投放代理公司代表组成;

  (五)价格评审办法:

  1、价格评审委员会将合理范围内的每包竞购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算出平均竞购价格,所有合理范围内的竞购报价与平均竞购价格的差额(绝对值)由小到大排序,报价相同时按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到投放代理公司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

  2、竞购报价排序的前96包为竞购成功包,竞购成功包的竞购方为竞购成功企业。若按上述排序办法,排在最后的相同价格的竞购成功包大于剩余的投放包的数量,则按照竞购方的数量对剩余投放包进行平均分配,少于每家一包的投放包本次将收回不予投放;

  3、竞购成功包的排序与投放包编号的顺序相同,竞购成功包价格(购买厂丝的结算价格)为各竞购成功企业的竞购报价。

  八、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一)国家茧丝绸办于2012年11月7日前将竞购成功包的排序结果在网上公示,并向竞购成功企业发出《竞购成功通知书》;

  (二)竞购成功企业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与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

  (三)竞购成功企业于2012年11月22日前将货款(竞购报价×实际成交数量-保证金)汇到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的专户;未按时汇款的竞购成功企业视为违约,已签订的《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解除,违约竞购方提交的竞购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确认全部货款到账且手续完备后,国家茧丝绸办向竞购成功企业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出库清单》。竞购成功企业凭《出库通知单》和《出库清单》到相应的仓库提货;竞购方自行承担出库、运输等其他各项费用;

  (五)竞购成功企业在《出库通知单》和《出库清单》开具之日起15日内提货的,不承担仓租保管费;如果超过15日,仓租保管费按每日每吨3元的标准计算,由竞购成功企业支付给储存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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