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针织发热内衣与针织保暖内衣的差异

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6:41:46来源:中国纺织信息网作者:

  又是一年秋冬季,市场上保暖内衣迎来新一轮的销售热潮,商家打出“高科技”的招

  牌,频频推出“新概念”来吸引顾客的眼球,“暖力卡”“热力卡”“ 炭卡”“ 塞维卡”等名词满天飞,以宣称产品具有热能功效、可以自发热者也不乏其数。但无论商家如何宣传,作为保暖内衣原材料无外乎就是棉、毛、涤纶、腈纶、丙纶、粘纤、莫代尔等几种。而目前对人体具有热保护作用的内衣有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保暖内衣,一种是新型的吸湿发热内衣,现就两者的区别作一简要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几点建议。

  1 保温原理不同

  发热内衣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满足一定升温要求的内衣,是通过自发热达到保温效果。根据能量守恒和纤维吸湿放热原理,用于发热内衣的材料必须是高吸湿性发热材料,通过吸收人体散发的蒸汽快速发热而使人体感到温暖,目前,作为发热内衣的发热度大约在3℃~5℃。

  保暖内衣是以阻止身体所发出的热逃逸而起到保温的作用,保温的效果取决于内衣的厚度、蓬松度、柔软度等。因此,在产品选材、设计生产中以尽可能增加空气储存量,提高热阻值为目标。

  2 执行标准不同

  目前,关于保暖内衣国家纺织行业发布了三项标准,即FZ/T 73016—2000《针织保暖内衣 絮片类》、FZ/T 73022—2004《针织保暖内衣》、FZ/T 73036—2010《吸湿发热针织内衣》,前两者均属传统的保暖内衣,分为有絮片和无絮片两种。絮片类是纤维经梳理机加工形成纤维网、针刺定型后形成的无纺絮片层或经熔喷方法制成的无纺絮片层。包括羊毛、蚕丝及各类化学纤维制成的絮片层。其特点是保温性好,保温率达到45%以上,最高可达60%~70%,但透湿和透气性较差,而且由于絮片层增加了内衣的厚度,穿着笨重臃肿,舒适性差,因而渐渐受到冷落。无絮片针织保暖内衣面层采用纯棉,内层采用超细旦涤纶、丙纶、腈纶、羊毛等纤维使用拉绒工艺,增加了纤维之间的孔隙和蓬松度,从而达到增加

  空气量储存热量、保温保暖的效果。相比絮片类其保温率大大降低(标准要求保温率大于30%),但穿着舒适性大大提高。目前此种保暖内衣在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后一种吸湿发热针织内衣是近年来新兴的自发热新型材料内衣,由吸湿发热材料编织而成,利用吸收人体的皮肤呼吸产生的湿气来达到发热的效果,因而要求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吸湿性和调湿性,既达到吸湿放热的效果,又会使人体感到干爽。标准要求吸湿发热内衣在一定条件下的最高升温值≥4℃,30min内平均升温值≥3℃。

  3 考核指标和检测方法不同

  保暖内衣与普通内衣的区别在于其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发热内衣以其升温值(℃)作为考核指标,保暖内衣以保温率(%)作为考核指标。因其检测原理不同,检测方法也截然不同。

  升温值检测是根据纺织纤维材料的吸湿发热特性,将一定面积的试样干燥平衡后,置于一定温湿度的试验箱中,记录试样温度随时间变化的情况,以最高升温值和30min内平均升温值反映其吸湿发热性能。检测中要求试验箱的温湿度达到恒温恒湿,即温度(20±0.5)℃,相对湿度(90±3)%,且具有稳定的循环气流,流速为0.2m/s~0.6 m/s,在此条件下,干燥平衡后的试样可以充分地吸收水分,达到吸湿放热的测试要求。从检测方法可看出,检测结果只反映了试样的吸湿发热性能,FZ/T 73036—2010标准所规定的最高升温值≥4℃,30min内平均升温值≥3℃,只是在特定的检测条件下测得的结果,该结果并不代表实际穿着过程中发热内衣自发热的升温效果,因为实际穿着环境与试验环境有大的差异。

  保温率的检测依据GB/T 11048—1989《纺织品保温性能试验方法》A法进行。(注:GB/T 11048—1989已修订为GB/T 11048—2008,但产品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未进行修订,仍执行原标准。新旧方法检测原理相同,检测过程及结果表述不同)。其检测原理是用一块热板模拟贴近人体皮肤发生的热的传递过程,即将试样覆盖于电热试验板上,试验板及其周围和底部的保护板都能保持相同的恒温,使电热试验板热量只能通过试样的方向散发。测定试验板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恒温所需的加热时间,计算试样的保温率(或传热系数、克罗值)。保温率是无试样时的散热量与有试样时的散热量之差与无试样时散热量之比的百分率,直观地反映试样的热阻性。

  4 存在问题及建议

  虽然国家出台了针织保暖内衣及吸湿发热内衣的行业标准,并规定了与普通内衣不同的考核指标的要求,但都是推荐性标准,大多数生产企业在保暖产品的标识上并未执行FZ/T 73022或FZ/T 3036标准,而标示为GB/T 8878《针织内衣》的标准没有保温率、升温值等性能指标标识,质监部门无法按保暖产品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消费者也无依据对其保暖性能提出质疑,这无疑、使厂家、商家有了可乘之机,逃避责任。近两年我局对山西市场的保暖内衣进行监督抽查,有85%的产品出现此类现象,因而对保温率也就无法考核。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凡针织内衣,无论其执行哪个标准,宣传有保暖、发热功能的要求生产者在产品上明示“保温率”“升温值”等指标,承担明示担保责任。

  (2)在FZ/T 73016和 FZ/T 73022标准中,在产品标识上增加“保温率”“透气率”指标,在FZ/T 3036标准中,在产品标识上增加“升温值”指标。

  (3)标准化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标准宣传服务工作,帮助生产企业正确理解标准、使用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帮助经销者正确认识商品、正当宣传商品;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知识,正确引导消费。

  (作者单位:山西省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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