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国家质检总局已经牵头组织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中国质量奖为政府奖励,是我国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
中国质量奖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为建设质量强国做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和为提高我国行业和地方质量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中国质量奖评选每两年一届,设“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数量每届不超过10个。
申报2013年“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第一、二、三产业生产经营企业,并具备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等条件。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组织管理者、质量工程技术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等个人也可申报中国质量奖,须具备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的质量工作实践经验、为区域、行业或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做出突出贡献、在质量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等条件。
各类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所在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自愿提出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初审后,由所在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并向质检总局提名推荐。各类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向所属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提出申报,经初审后,由所属协会、行业联合会审查并向质检总局提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