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7日入厂,到9月15日离厂,服装厂老板仅支付了我们两个月的工资。期间,我们支出了300元至800元不等的生活费,余下的工资再也没要回来。”11月13日上午,来自河南安阳和河北邯郸的4名民工告诉记者,9月下旬,她们再次到服装厂讨要工资时,发现挂在厂房外边的牌子已经易主。
据来自河南安阳的民工何某介绍,她是去年7月来到文登市某服装厂打工的,年底回家时,当年的工资全部结清。正因为工资能够及时兑现,春节过后,她从河南、河北等地介绍来了12名新工人。可是今年5月后,厂子以种种借口拖欠工资。9月15日,她与6名新工人离开该企业。
“我们7个人当中,被欠工资数目最多的达4000多元,最少的也有1000多元。”来自邯郸的民工赵会彩说,9月底,她们几个人到原厂要工资,发现厂外挂的是另外一家企业的牌子,企业法人代表也由潘某改为刘某。
13日下午,记者在何某与赵会彩的陪同下,来到这家服装厂。在厂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潘某。他说:“由于厂子经营不善,原来的厂子已经破产了,我现在已经不管这件事了。”他一边说,一边把一个登记时间为2006年9月22日,法人代表为刘某的营业执照递给记者看,同时递交了一份2006年9 月15日签订的出售合同。记者问,当初为什么要拖欠工人工资时,潘某说,他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由于三角债的原因,外面的客户拖欠他10多万元资金,无力为工人发工资。然而转眼间,他又不认账地说:“谁拖欠她们的工资了?”
当天下午,记者从文登市工商局获悉,该服装厂属于个体工商户。一工作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后告诉记者,该服装厂没有注销。文登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华接受采访时说,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承担无限责任。他建议,这几名外来民工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途径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