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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服装标识要与实际成份相符 否则不许出口

时间:2007/1/17来源:镇江国检 作者:未知

    日前,镇江一家服装公司向镇江检验检疫局报检出口一批服装,其成份标显示为:涤60%,棉37%,氨纶3%。检验人员对该批服装进行检验并将面料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为:涤17.7%,棉81%,氨纶1.3%,实际成份标与报检成份不符合要求,判定该批服装不合格。

 检验人员要求企业进行返工整理,将原标识拆除,换上正确的成份标识。这批服装共计1458件,货值12554.04美元。检验检疫提醒服装出口企业:出口服装标识一定要与实际成份相符,否则,属贸易欺诈行为,实际成份与标识不符的服装一旦出口,容易告成贸易纠纷并带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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