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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去年十大侵权案 服装行业成重灾区

时间:2007/4/27来源:重庆晚报作者:未知

  今天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市工商局昨日公布了去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服装行业内容显示,消费品已成为仿冒产品重灾区。

  浪乔针纺卖假名牌

  2006年7月,重庆浪乔针纺织品公司从上门推销者手中购进假冒花花公子、耐克、阿迪达斯、恒源祥、金利来等商标的袜子8074盒,在渝中区陕西路销售,2006年8月15日被查获。工商部门没收假冒注册商标袜子5696盒,罚款10万元。

  重百北碚商场卖侵权男装

  2005年7月16日,重百大楼股份公司北碚商场与重庆吉豪制衣公司签定《购销合同》,约定吉豪公司提供“特别特”品牌男装,由重百北碚商场负责销售。2005年11月中旬,吉豪公司未经权利人江苏特别特服装公司许可,擅自在浙江制作“特别特”汉字和图形拼音组合商标标志标牌及吊牌300套,并将其更换到本公司剩余的底货服装及从朝天门批发市场购进的服装上,提供给重百北碚商场销售,后者未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006年1月6日,北碚区工商分局查获上述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特别特”服装175件,罚款10万元。

  侵犯“啄木鸟”商标专用权

  2006年5月,忠县经营者范贤友从成都购回标有“丛林啄木鸟”、“回归啄木鸟”图形和文字的休闲裤销售,被工商部门查处,没收侵权物品,罚款1万元。

  销售假冒鳄鱼图形商品

  2004年底,经营者熊夕冰先后两次从上海德丰制衣公司购进标有“CAROGDEL”文字及类似鳄鱼图形商标的T恤衫、休闲服、裤子、衬衣、西服、领带、皮带、皮包等商品,销往九龙坡、綦江、合川等地。2006年3月23日,熊在朝天门市场销售时被当场查获。经鳄鱼图形商标权利人鉴定,这批商品不是该公司及其授权企业生产的产品。熊夕冰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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