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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部分出口哥斯达黎加产品下月起可享零关税

时间:2011/7/24来源:作者:

   《中哥自由贸易协定》下月实施

    记者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8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阀门等台州优势出口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哥方“零关税”待遇。

    去年4月,我国与位于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政府签订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各自对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货物贸易方面),其中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台州作为哥斯达黎加进口地之一,去年全市共向其出口货物305批,货值达407.5万美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又有112批、185.6万美元的产品出口到该国,主要涉及罐头、鞋类、阀门、木制品、摩托车、电器产品、塑料制品等。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表示,中哥自贸协定实施后,台州出口货物凭借中哥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关税减免。比如阀门、部分塑料制品等,其他的则根据《协定》生效时间长短,享受不同幅度的关税优惠。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企业,货物清关时,必须提供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哥原产地证书,否则不能享受关税优惠政策。
(台州日报)(E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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