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效监管“洋品牌”的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工商部门应将“洋品牌”存在的问题和执法监管的现实需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立法机关反馈,争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制度层面上杜绝“洋品牌”对我国消费者实施差别对待。另一方面,应建议立法机关提高相关法规中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使“洋品牌”在高额的违法成本面前不敢铤而走险。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一方面,工商部门应采取循回宣讲、发放宣传手册、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消费者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懂得运用适当的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引导其树立理性、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消除对“洋品牌”的盲目崇拜,避免走入消费误区。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一方面,执法部门应采取定期抽样检测、格式合同审查、开展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强对流通环节商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售“假洋品牌”、“山寨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以“曝光栏”的形式在各主流媒体曝光流通环节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的典型案例,增加违法行为的曝光率,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震慑力度。另一方面,应积极主动将“洋品牌”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尽力打破宽松的管理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扶持国产品牌。工商部门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加大对国产品牌的扶持力度,如制定相关优惠措施,对本土企业采取适当政策倾斜,鼓励本土企业加大科研创新的资金投入,进一步促进国产品牌产品质量的提升,提高其在消费者中的形象和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