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相宜得彰
在信息化时代,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相互渗透融合越来越多,而行业间、品牌间、企业间的跨界合作变得司空见惯,跨界合作也就成为了一种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
两个差异性较大的行业进行的合作,其实对消费者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购物体验。
实际上,不少企业巨头都有良好的跨界经营历史,将跨界玩得有声有色。如,沃尔玛的音像产品销售占据全美市场的20%,以半导体和随身听起家的索尼最终成为电玩业、唱片业和电影业的巨头,阿玛尼、古奇等时尚品牌开办咖啡厅、酒店,提供建筑设计服务等。
跨界合作本身给予企业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在另一个与自己截然不同行业中绽放自己的光彩。
然而,跨界营销就意味着需要打破传统的营销思维模式,避免单独作战,寻求非业内的合作伙伴,发挥不同类别品牌的协同效应。
跨界营销策略中对于合作伙伴寻找的依据,是用户体验的互补,而非简单的功能性互补。可以肯定,跨界营销和近年来逐渐盛行的用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暗合,并非偶然。
“跨界营销面向的是相同或类似的消费群体,因此企业在思考跨界营销活动时,需要对目标消费群体作详细深入的市场调研,深入分析其消费习惯和品牌使用习惯,作为营销和传播工作的依据。”营销专家武剑表示,跨界营销,对相互合作的企业而言,在营销能力上提出了很多挑战。以往企业的营销战略,只需要考虑如何使用好企业自身的资源,而由于联合,企业需要考虑如何通过战略上的修正,在与合作伙伴的互动中,获得资源利用上的协同效应。
在武剑看来,跨界经营必然围绕企业传统优势领域展开,按照品牌核心价值延伸的“理性方向”,做出投资选择品牌跨界并非是简单的复制、嫁接,而是立足于对目标消费群共性需求的深刻理解,对品牌的核心价值与能包容品牌识别的延伸产品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