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是控制风险能力欠缺,海外投资保险发展不足。安邦咨询首席研究员陈功指出,虽然政治风险发生概率较低,但其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却无法估量。如在此前利比亚危机中,我国企业的保险覆盖率仅为合同金额的5.68%,而世界范围内海外投资的保险覆盖率则为15%。
相关政策宜适当做加减法
在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看来,若要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铺平发展的道路,在政策方面,依然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加法”和“减法”。
一方面,应该在投资和融资平台的建设上做“加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建议,“可由国资委尽快成立一家类似中投的公司来充当投资平台,从央企或大型国企的海外投资计划中筛选合适的项目,直接将外汇储备作为资本金注入从而获得股权。该笔外汇形式注入的资本金必须定向投入到海外投资项目中去,不允许在国内结汇”。
与此同时,还需搭建为中小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的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与商业银行签订专项外汇存款协议,借给商业银行一定规模的外汇专项资金。由这些商业银行向产业升级中的中小企业提供美元贷款,支持其“走出去”进行投资并购、开发资源、购买技术等行为。
另一方面,在税收方面则要做“减法”。孔福安表示,在税务政策上可实行境外投资纳税优惠,主要包括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和关税优惠,通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税收延付、亏损退回以及附加价值征税制等来实现;建立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将特定海外工程经营管理费用的7%或部分大规模经济合资事业投资额度的25%计入准备金,享受免税待遇,若投资受损,则可从准备金中得到补偿;建立海外投资延迟纳税制度,即对公司未汇回的国外投资收入不予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