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由于国家预拨资金即将到位,根据自治区要求,预拨资金只向基本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大户的棉花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漏报面积的补报工作,采取措施杜绝虚报面积现象发生。
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管,确保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各项措施到位;要加强对各收购网点、监管仓库的安全生产检查;各地要严厉查处合谋定价、掺杂使假、虚开票据等违规行为,加强棉花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跟踪评估、棉花采价等工作,保证数据客观真实,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后期工作打好基础,并强化信息录入、登记备案、建档等基础性工作。
据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并经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局、国土资源厅、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核查初步认定,2014年自治区棉花种植净面积为2832.59万亩(不含11月10日后各地补报面积)。截至11月10日,全区累计收购籽棉539.7万吨,其中地方278.2万吨,兵团261.5万吨;全区累计加工皮棉168.3万吨,其中地方77.6万吨,兵团90.7万吨。当前自治区共设立棉花专业监管仓库44个,有效库容达到650万吨。截至11月10日,自治区累计入库的155.3万吨皮棉已全部完成送检,出库36万吨。
截至10月31日,农发行新疆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已累计向683家(含兵团)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发放贷款270亿元,约占去年同期50%,其中农发行已累计向560家企业发放贷款237.4亿元,农村信用社已累计向123家企业发放贷款32.7亿元,切实做到了“钱等棉”。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金融部门,对棉农还贷期限进行了展期,解决了棉农还贷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