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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叫停“抗甲流口罩”

时间:2009/11/12来源:新京报作者:

  实为河北一个体企业加工;国家药监局称尚未批准过抑甲流病毒口罩

  日前被广泛转载的新产品“抗甲流口罩”,其实是在河北某村庄个体企业加工销售的纺织品,未经权威检测。

  1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媒体报道由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最新研制的一种可有效抑制甲流病毒的抗病毒口罩,实际由位于河北省永清县大辛阁乡赵各庄村的永清明大针织厂生产。该厂仅是一个体企业,两者均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而所谓有效抑制甲流病毒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谓企业通过媒体宣传“抗甲流口罩”实为普通纺织品,并非具有抗病毒作用的医用口罩,企业行为属于非法的虚假宣传。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此外,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11日明确,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批准过具有抑制甲流病毒功效的抗病毒口罩。

  颜江瑛介绍,市面上销售的口罩有多种,普通脱脂纱布口罩不需经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批,但也不能标注或宣传医用治疗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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