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持区内外行业组织、机构和企业在疆内建立服务服装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如职业培训、质量检测与认证、设计研发、发布活动、电子商务、技术标准等,为服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新技术推广服务、人才引进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品牌培育服务、职业培训服务、维权投诉协调服务等。
第四,加大服装人才培训,建立多层次的服装专业人员培训机制,鼓励国内外服装设计人才到新疆发展。对服装企业的人才培训进行专项经费支持。
第五,积极支持和组织服装企业到中亚和俄罗斯进行市场拓展活动,扩大我国服装在中亚和俄罗斯的市场份额。并充分依托已开通的“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促进新疆服装向欧盟出口,吸引国内服装出口加工型企业在新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