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被指侵犯乔丹体育名誉权的另一项指控:对方借助公关公司炒作和传播贬损乔丹体育的言论,法律专家认为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内容属实,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关公司帮助宣传。但如果公关公司的操作超过了法律界限,可能会导致侵权,林秀芹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黄武双也认为只有乔丹体育证明存在事实是捏造的,才有可能造成名誉侵权。
二是证据搜集上的困难。通过公关公司或网络水军操作,由于网络上传播的言论具有主体的隐秘性,刘凯湘认为很难认定侵权行为人具体是谁。
三是名誉贬损程度。如果迈克尔·乔丹一方就起诉之外发布贬损企业的信息,且法院认为对乔丹体育的负面影响很严重,可能会支持名誉权侵权成立。
体育产业专家关键体育CEO张庆认为,诉讼给乔丹体育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IPO进程受阻,诉讼期间体育用品行业进入低潮,企业错过较适宜的融资窗口。二是诉讼带来的负面言论扩散,对乔丹体育品牌带来不利影响。
诉讼背后或隐藏品牌暗战
与法律专家观点纷呈不同的是,运动用品业界人士对“双乔之争”的分析趋于统一。张庆认为,表面上是两起诉讼,从法律角度看谁都难言得失。而国际巨头与本土品牌在市场上的正面交锋,才是“双乔之争”的深层原因。
张庆表示,近年来中国体育用品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国际一线运动品牌开始调整中国市场的经营策略,不断下沉其市场布局,精耕二三线城市,以迎合中国城镇化发展。据悉,耐克近日宣布,今年计划新开40-50家工厂店,商品价格是正品的3-4折,新店也将从一线延伸至二三线市场。此外,阿迪达斯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高嘉礼也曾表示,到2015年,阿迪达斯计划进入中国1400多个中小城市。国际品牌与本土品牌在中低端市场正面交锋在所难免。
“正是由于在市场上形成直接交锋,且交锋上了规模。”张庆指出,乔丹体育品牌还处于年幼期时,对国际品牌来说可能不足为虑,在一、二线城市双方的竞争交集并不多。但目前乔丹体育的经营规模达到近40亿元,产品和消费者达到一定规模。在这种竞争态势下,乔丹体育对国际品牌在中低端市场已构成竞争压力。因此,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体育的姓名权诉讼,很可能是国际品牌的一种商业性防御策略。
有市场分析人士也持类似观点。近年来,在体育用品整体市场不振的背景下,晋江的体育用品行业因拥有自己的生产体系,渠道又多为本地人所控制,成本把控能力较强,在这轮行业低迷周期中受影响相对较小。而洋品牌受迫于市场压力进行渠道下沉,直指本土品牌的“大本营”二三四线城市。“战火早就起了,硝烟还会少吗?”该人士表示。
“双乔之争”的品牌思考
尽管所处的专业角度不同,但无论是法律专家还是业界人士,都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对本土品牌的思考。
有法律人士建议,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除了符合法律规定,也要照顾到人们一般性认知,尊重公众的习惯。从法律角度很难判定乔丹体育的商标侵犯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或肖像权。但把企业推入官司之中,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
陈建民认为,企业自创品牌应该如何发展可能是这个事件的最大意义。“九十年代左右商标法刚刚修正实施,企业在创始期间对于商标的选择不够慎重,这种现象在国内客观存在。企业应该逐渐摆脱这种模式,真正创立带有自身显著特点的品牌。此外,知识产权审查机关也需要事前防范风险。乔丹体育一路发展在审查方面都是畅通,但企业做大做强之后就遭遇诉讼。”
多年运作体育品牌营销的张庆则认为:“目前本土品牌不仅在商标上存在隐患,推广方式、体育赞助和渠道方面也存在一些模仿痕迹,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这样建立起来的竞争区隔不大,行业壁垒也不高,很难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如何应对国际品牌的市场竞争,他建议本土品牌应提升品牌的差异化,提升品牌的附加价值,同时改善绩效模式、零售渠道、消费者体验等措施打开未来发展空间。
还有业界人士指出,在体育用品市场弱周期的背景下,本土体育品牌或可以顺水推舟,抓住由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内需结构变化等趋势带来的童装、户外、时尚休闲等新兴市场热点,近可获得利润新的增长点,远可丰富品牌内涵。“在红海抱残守缺,不如去蓝海弄潮踏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