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流失致代理商亏损
茵宝品牌被出售后,其货品的价格随之下滑。“现在货品平均只能在4~5折,有的低至两折。每个月要损失三四十万元,这还是保守的算法。”张兰表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郑州利康共采购茵宝货品价值超过2400万元,目前还有超过1000万元的存货。
郝先生表示,公司茵宝的销售每个月都在亏损。原来几十家门店现在已缩水到几家了。即便是经营较好的门店,由于授权即将到期,又缺乏新品支持,也面临被商场剔除的风险。郝先生表示,作为地区代理商,他们的情况相对还好,一些二线的经销商从去年开始已经没有办法坚持,门店基本关闭。
郑州利康方面指出,因未及时告知茵宝中国的变化而对其造成的损失,耐克方面应给予补偿,同时,公司现存上海茵宝的货品亦应全部退回。
记者采访了耐克及茵宝方面。之前担任耐克中国茵宝总经理的洪嘉侃告诉记者,其在5月底就已离开茵宝,“事业部已经解散,我们之前也通知过客户,知道这个消息后,订货会上也有沟通过,没有客户说不知道这个事情的”。
洪嘉侃表示,美国艾康尼斯品牌集团在中国这边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们有和经销商说下家会联系他们,但是具体什么时间我们也不好说,且耐克到6月底要交的货已经交完”。
耐克方面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出售旗下茵宝品牌的计划,耐克中国茵宝中国销售部于2012年6月6日已向各位经销商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出售事宜。同时,茵宝中国于2012年7月开始协助各经销商处理后续经营事宜。
独立服装评论员马岗认为,在此事中,代理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品牌已经被售出,代理商需要和新的品牌所有者联系。
律师严义明指出,单从法律上看,耐克并无太多责任。虽然在合同期内卖掉品牌,但代理商的销售合同还在继续履行。代理品牌在被出售时,代理商的知情权被“放在一边”,耐克是否有告知影响或不大。“代理商维护自己的权利,比较难,应该看合同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