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纠纷 提早做好品牌注册
很多国内的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都想在国际市场分得一杯羹,但是在类似于知识产权这类问题的处理上,很多企业和品牌还依然是门外汉。“我认为首先还是和平地沟通与处理,最终无法解决时,才诉诸法律。”卢山说,“曾经有一个品牌模仿雷迪波尔,名称和logo都很雷同,甚至是连推广的广告都跟着我们来做,对品牌造成很负面的影响,我们最终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
但是在卢山看来,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诉诸法律。“曾经在我们收购意大利 GHILARO品牌之后,在中国注册过程中发现GHILARO的LOGO非常巧合地跟日本一个眼镜品牌很像,而在收购时并未发现这个问题。”卢山说,“从利益角度来说,他们做眼镜,我们做服装,其实双方并没有任何竞争关系,所以我们没有对簿公堂,通过双方的沟通、交流,达成了共识,和平处理了这个问题。”
可以这样说,通过沟通交流解决问题,这是基于双方对对方品牌的互相认可的基础之上。“他们认为CHILARO品牌的定位与自己的品牌有互相促进的作用,CHILARO品牌的影响力反而能够帮助消费者记住他们的眼镜品牌,我相信如果CHILARO没有高端的定位,没有时尚的设计,这个和平共识是无法达成的,之所以能够达成共识,是因为大家在理念上甚至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在卢山看来,这是雷迪波尔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也是一个比较巧合的例子,因为之前雷迪波尔也不知道日本有这样一个品牌,但卢山也相信,很多事情法律不是唯一解决手段,通过沟通也是可以解决的。
在卢山看来,要很好地解决问题,就需要在这方面下足功夫。“我们现在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还比较少,因为在一些基础工作上,做了很多准备。比较早的时候就考虑过知识产权的问题,所以在32个国家都进行了注册和登记,避免我们的品牌被人抄袭或者被人提前抢注。”卢山说。
据卢山介绍,雷迪波尔是受《马德里条约》保护的,《马德里条约》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简称,内容是关于简化商标在其他国家内注册手续的国际协定,由53个成员国共同缔结而成。“可能很多服装运营企业并不太清楚马德里条约的一些具体规定,马德里条约实际不仅仅是针对服装,它是国际商标的保护组织,中国是马德里条约的缔约国,在中国注册的品牌,如果在马德里公约中有注册,那么你在与马德里条约签约的国家内,都能够受到保护。”卢山说,“在比较早的时候,由于国际团队的介入,我们知道马德里公约的保护范围,所以在马德里公约的范畴内进行了注册,同时在没有参加马德里公约的一些大的国家,大的地区也同时进行了注册。”
卢山认为,品牌的注册意识如果不强的话,很多时候会被人钻空子,吃很多亏,包括一些国际品牌在中国也吃了很多亏。“比如BOSS,如果你查一下商标网,中国跟BOSS有关的品牌可能有很多,他们就在商标注册上吃了不多哑巴亏。所以,如果不考虑长远的发展,不提前进行法律方面的风险规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那么不管是乔丹,抑或是其他品牌,早晚有一天会面临这样的法律问题。”卢山说。